美术、音乐类专业(省外考生)
(1)考生按下表报名时间到我校在各省(市)设立的考点报名。
(2)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原件、艺术类专业测试证及报名考试费。
(3)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准考证。领取办法详见报名点通知。
(4)凭准考证、艺术类专业测试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。
(5)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。
(6)考生需要参加统一的文化课考试,考试类别为艺术类,文、理兼收。
(7)专业课报考地点及时间安排:
省份 |
报考点 |
报名时间 |
考试时间 |
湖北 |
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
(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) |
2008年1月4-5日 |
1月6日 |
河南 |
郑州大学(南校区) |
2008年1月23-24日 |
1月25日 |
山东 |
潍坊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 |
2008年2月16-17日 |
2月18日 |
上海 |
上海市松江第四中学 |
2008年2月22-23日 |
2月24日 |
湖南 |
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|
2008年3月2-3日 |
3月4日 |
(8)考试科目
美术类考试科目:素描、色彩。要求考生自备画具、颜料等考试工具;考试纸张大小为8K,考试时间160分钟。
音乐类考试科目:
音乐表演(声乐):笔试:练耳;面试:声乐(自选中外歌曲两首,由老师任选其中一首);视唱;加试器乐。
音乐表演(键盘):笔试:练耳;面试:钢琴(自选中外歌曲两首,由老师任选其中一首);视唱;加试声乐。
2、美术类、音乐类专业(安徽考生)
艺术设计、绘画、音乐表演专业在安徽省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,文化课及专业课报名、考试办法均以《200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简章》为准。